本文来源: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9(6):-.
自从年人类发现可的松对类风湿性关节炎有治疗作用以来,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急诊医生也越来越多地面临可能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包括全身使用和雾化使用,本共识旨在指导和规范急诊医生的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使用。
1糖皮质激素的生物学特性
糖皮质激素的基本结构为类固醇(甾体,steroids),由三个六元环与一个五元环组成。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常用药物包括内源性的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以及外源性的泼尼松(强的松)、泼尼松龙(强的松龙)、甲泼尼龙(甲基强的松龙)、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
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与人体内源性皮质激素功能相同,为短效制剂,同时具有糖和盐皮质激素活性,因此适用于生理性替代治疗,但用于抗炎治疗时,水钠潴留不良反应明显。此类剂型结合球蛋白的能力强,游离激素水平较低,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危害较轻,临床上主要用作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疗。但因其抗炎效力弱,作用时间短,不适宜用于治疗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氢化可的松较可的松更适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其中,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溶媒为水,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溶媒为酒精,后者用于酒精过敏者可能引起过敏反应,且与部分头孢类抗生素一起使用时可能导致双硫伦样反应。
外源性的泼尼松(强的松)等加强了抗炎作用,降低了水钠潴留,并且作用时间延长,为中效制剂。是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主要剂型。其中泼尼松龙(强的松龙)较强的松更适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
外源性的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更加强化抗炎作用,进一步降低了水钠潴留,并且作用时间更长,为长效制剂。但HPA轴抑制作用长而强,不宜长期使用,只适合短期使用,因此不适用于治疗慢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都可安全地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各剂型糖皮质激素比较见表1。
表1各剂型糖皮质激素比较
类别
药物
等效剂量(mg)
糖代谢活性(比值)
水盐代谢活性(比值)
血浆半衰期(min)
作用持续时间(h)
短效
可的松氢化可的松
0.81
0.81
8~12
中效
泼尼松泼尼松龙
0.80.80.5
12~~~36
长效
地塞米松地塞米松
0..6
20~~30
00
36~~54
2糖皮质激素急诊使用时
应注意的主要不良反应及应对措施
2.1诱发和加重感染
是急诊使用激素最为担心的不良反应。应用糖皮质激素使机体防御机能降低,易诱发感染和使潜在的病灶扩散。尤其是当泼尼松>15mg/d时,可能损伤机体抗感染的免疫功能。常见有金*色葡萄球菌、真菌和病*感染,以及结核病灶的扩散。
激素剂量越大,疗程越长,诱发和加重感染的危险越高。使用时需警惕感染,一旦有相关证据及时加用抗生素。
2.2诱发和加重溃疡
消化性溃疡是激素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与剂量有关。
每日10mg泼尼松的胃肠道不良反应远低于各种常用的非甾体抗炎药,无需特殊用药。但大剂量使用激素时建议加用胃黏膜保护剂或抑酸药。
2.3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
急性期应该注意的是低血钾、水肿、高血压、高血糖。另外,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还表现为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皮肤紫纹、痤疮、多毛、乏力等。这些副反应多在停药后可以逐渐地自行消失或减轻。
使用激素期间应该监测电解质、血压、血糖以及患者容量状况。
2.4其他需要注意的不良反应
如无菌性股骨头坏死、对生殖功能的影响、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行为与精神异常等。糖皮质激素可能引起骨质疏松与自发性骨折,因此长期使用者,不论剂量大小,均应常规补充钙盐及维生素D制剂,必要时加用二磷酸盐制剂;另外,如果连续使用泼尼松(20~30mg/d)2周以上突然停药,则可能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撤药反应,因此需要注意逐渐减量。
3糖皮质激素急诊使用的剂量、
疗程以及撤药
3.1急诊糖皮质激素不同剂量的选择(按照泼尼松剂量计)
⑴冲击治疗剂量:一般静脉给药,~mg/d,疗程多小于5d,后减到1~2mg/(kg·d),适于危重患者的抢救,如狼疮脑病、重症药疹、重症肌无力(有呼吸机支持时)、自身免疫性边缘叶脑炎等。不良反应明显,尤其容易继发感染。需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有的情况可迅速减药,也有的需要逐渐减量;
⑵大剂量:1~4mg/(kg·d),多见于冲击剂量减药过渡方案,一般不超过5~7d;也可见于有冲击治疗指征而顾忌感染等并发症的妥协方案;
⑶足量:1mg/(kg·d),激素与激素受体全部结合。适于多数疾病的早期控制。容易继发感染。一般不超过1个月;
⑷中等剂量:0.5~1mg/(kg·d),激素受体的饱和度逐渐增加,适于部分疾病的控制或减量时的中途剂量;
3.2糖皮质激素使用的不同疗程:
⑴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感染或过敏性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肺孢子菌肺炎、重症药疹等。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⑵长程治疗:疗程大于1个月,适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等。需逐渐减量,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用药。
3.3糖皮质激素的撤药
短疗程者可快速减药;长疗程者需缓慢减药,遵循“先快后慢”原则:
⑴激素疗程在7d之内者,可以直接停药,而超过7d者,则需要先减药后撤药;
⑵泼尼松30mg/d×2周者,可以每3~5d减少泼尼松5mg/d的剂量;
⑶泼尼松50mg/d×4~8周者,则需要每1~2周减少泼尼松5mg/d的剂量,至20mg左右后每2~4周减5mg。若在减药过程中病情反复,可酌情增加剂量。
4全身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妊娠期用药
妊娠女性应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增加胎儿发生腭裂的风险,但是绝对危险度很可能较低。尚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糖皮质激素可以导致胎儿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不同制剂的胎盘通过特性和安全性见表2。
表2不同制剂的胎盘通过特性和安全性
药物名称
透过胎盘比例
治疗重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危险分级
氢化(可的松)
10%~15%(85%经胎盘代谢失活为可的松)
主要用于治疗孕妇疾患
D级(1~3个月)
C级
轻微致畸和*性作用,但用药的益处远大于危险性,应权衡利弊
泼尼松(龙)
比例不详,经胎盘代谢失活为泼尼松
可同时治疗孕妇和胎儿疾患
D级(1~3个月)
C级
广泛使用,有轻微致畸作用
地塞米松
46%~54%经胎盘代谢失活)
主要用于治疗胎儿疾患
D级(1~3个月)
C级
孕妇益处远大于胎儿危险,目前尚无资料证明存在危险性
注:FDA分级C级:尚未对妊娠妇女及动物进行研究,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D级: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有益。
任何情况下对孕妇使用糖皮质激素时需充分向患者交代可能的致畸风险并保留好相关字据和文书。
5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应用
5.1感染相关急症的激素使用
5.1.1社区获得性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