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高院公布了疫情期间广东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40岁的披萨店女老板吴某感染了新冠肺炎,从湖北返粤后,她因不遵守隔离管控规定,造成定点医学隔离10人、集中场所隔离87人、居家隔离76人、医学健康告知人的后果,不仅给当地造成严重影响,还引发居民恐慌,被判刑10个月。
吴某为何没有遵守防控规定?得知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她作何感想?近日,记者对该案独家采访,吴某用口述还原了案情经过。
案情
拒不隔离被判刑10个月
1月22日,吴某与家人从湖北返回广东河源,几天后,吴某发现身体不适,医院初步检查后,虽未确诊吴某感染新冠病*,但告知她需隔离观察。
当日,社区工作人员到吴某住处,再次告知吴某需要隔离。吴某无视隔离要求,继续经营披萨店,直至2月7日被确诊感染新冠病*。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疫情防控期间,吴某拒不执行卫生防控措施,造成多人隔离的严重后果,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对话
“觉得身体没状况告知书没认真看”
问:你是从事什么工作的?
我在老家读书读到初中后,一直在外务工,现在跟我老公在河源开了一家披萨店。
问:你讲讲从湖北回到广东的情况。
今年1月12日晚上,我们开车从河源回了湖北广水,13日下午到了老家。车上除了我,还有我老公、婆婆和侄子。我们4个人先去参加了我老公伯父的葬礼,20日那天又去参加了我老公二姐儿子的婚礼。大概23日凌晨,我们4个人回到了河源的出租屋。
回河源后第二天,我就觉得身体有点不舒服,自己量了体温,是37.2度,我以为是着凉了,就泡了生姜水喝,喝完感觉好多了。25日我突然觉得偏头痛,痛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上午医院看病,由于是疫情期间,医生问了我是哪里人,还有近期的活动情况,我如实跟医生说了。
医生了解后,就对我作了详细检查,包括量体温、拍CT、验血、口腔拭子等,等待结果时我也很担心自己会不会感染了新冠肺炎,但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告诉我各项检查都正常,可能患的是伤风感冒,给我开了感冒药和止痛药,之后我就打车回家了。
问:社区人员有上门排查过吗?
有。医院回去后,下午5点多,有3个社区的防疫工作人员到我出租屋里了解情况,问我的近期活动情况和身体情况,我都如实说了。但是我怕麻烦,就说现在是我一个人住在这里,我老公他们去惠州了,实际上他们当时都在店里。
工作人员让我不要到处乱跑,要待在家里隔离,并且要每天上报身体状况给社区,还给了两份告知书给我看,我签名确认后,工作人员就离开了。之后每天社区工作人员都打电话问我的情况,我也每天测体温,一切都是正常的。
问: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感染新冠肺炎的?
2月3日又有防疫工作人员过来,抽取了我的口腔拭子进行病*检测,2月7日结果出来,我被确诊感染了新冠肺炎,医院接受隔离治疗,事情的详细经过就是这样了。
问:确诊前这段时间你在做什么?
我还是出租屋和披萨店两头跑,晚上在出租屋休息,白天和我老公一起经营披萨店。因为是疫情期间,上门点餐的客人比较少,我们主要还是接外卖单,有些平台有外卖员,有些是我老公自己去送的。到我确诊前,大概做了多单外卖。
问:社区人员跟你说过要居家隔离吗?
说了。他们对我说要在家里隔离14天。
问:告知书上也写了隔离要求,你也签了字,为什么没遵守?
我觉得自己身体没什么状况,医院检查过了,也没有什么问题,就没在意。告知书上的内容我没认真看。
问:这段时间你都接触过什么人?
具体的接触者就是我老公、婆婆、儿子、侄子,我小姑跟她女儿年三十的时候也来我家里住了一个晚上。我去药店买过一次偏头痛的药,去超市买过一次菜,都是买了就离开那种。另外接触的就是上门买披萨的客人,数量不太多,具体多少我也说不上来了。
问:你知道不遵守隔离规定,会带来什么危害吗?
我是知道的。但我没有想到自己染上新冠肺炎了。
问:你觉得自己有错吗?
我知道自己错了。我对因为我造成影响的人们,诚恳地说声抱歉,我对不起他们。
相关规定
广东省高院、省检察院此前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
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来自病*感染高发地区、与病*感染高发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不服从隔离管理,故意隐瞒经历,造成病*传播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罚。
往期回顾
来源:南方日报(记者:尚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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