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光东:“吵架”的大会也是团结的大会
又是一年“两会”到。照例,今年的全国*协、全国人大仍将是一次胜利的大会。不过,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两会”是换届后的新一届“两会”,今年又正值改革开放30年和奥运年,人们有理由期盼,由新面孔组成的代表委员能够为外界展示一种新的会风,能让我们的“两会”走向新的胜利。怎样达致新的胜利呢?照例,胜利的大会总是与团结的大会连在一起的。可是,究竟该怎样理解大会的“团结”,不能不说仍有歧异。词典上讲,“团结”有两种含义:一是“为了实现共同的理想或完成共同的任务而结合或联合”,二是“和睦,友好”。具体到“两会”会风,可以说,前者是高层次的团结,真正的团结;后者则是低层次的团结,狭隘的团结。遗憾的是,在人们的传统印象里,不少代表、委员展示的仅仅是一种“和睦,友好”的会风。无论是对表态还是在分组讨论时发言,很多代表、委员激动地说着似曾相识的话;分组会上,一些代表、委员习惯说好听的话,要么大谈特谈本省、本行业过去的成就,要么激情畅想未来的蓝图;有的代表、委员把开会当作例行公事,提一些无关痛痒的议案、提案了事,老老实实地做他“会前握握手,会中拍拍手,会后挥挥手”的“三手”代表。这样的代表、委员无疑是极不称职的。他们有负人民的重托,有损法律职责的尊严,甚至也对不起纳税人为此支付的高额会费。而且,他们的做法必然影响到人大*协工作的效率、质量和形象,引起民众的不满也就在情理之中。两会上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是必须的,但为民请命、激辩国是也是民意所托。而且,宪法和*协章程也赋予了代表、委员的言论免责权,他们完全可以在“两会”上“依法吵架”。当然,我们的人大、*协制度设计确有不利于“吵架”的地方,尚需进一步完善,可是即便如此,也有许多敢于“吵架”的代表、委员涌现出来。比如,今年广东“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卢光霖痛批*府的预算管理是“逼着你乱花钱,不花完,你就是蠢才”;广州市*协委员赵常青直接批评广州市长张广宁宣读的*府工作报告“压根没提春运应急预案这回事”。广州*协副主席郭锡龄炮轰铁道部应对雪灾不力,直指“铁道部的人要撤职!”“依法吵架”应该成为“两会”的常态。我们不必学习海外议员大打出手的不雅,但“吵架”却是代议制度的通例。让民众的心能够伴随着代表对“民意的阐发”而澎湃,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开成一个胜利的大会,也才最终达致“实现共同的理想或完成共同的任务”这一意义上的大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