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一男子出狱三天又因抢劫进班房
作者:卢向波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9-08
枞阳一男子方某今年5月份因盗窃罪被宜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9月1日提前释放。不想出狱不到三天的他又犯了“老毛病”,再次被警方送进班房。
9月4日晚11时许,家住枞阳镇蒲城路的居民汪某某来枞阳派出所报警称,其开车送一名男子到枞阳镇幸福巷路口时遭到一男子抢劫,其随身携带的一只黑色挎包被该男子抢走。
接警后,枞阳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带领巡逻队员在辖区内搜寻。9月5日凌晨2时许,当值班民警搜寻至县汽车北站附近时,发现一男子行迹可疑,遂上前盘查。
该名男子名叫方某,2009年5月6日,因盗窃罪被宜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9年9月1日释放。4日晚11时许,方某在乘坐汪某某驾驶的“马自达”到枞阳镇幸福巷路口,乘汪某某找零之机,将汪某某背着的挎包包带拉断时致汪某某头部受伤。根据方某的交待,民警当晚在县城东寺巷县百货公司宿舍楼附近一拐角处将抢走的挎包找回。至此,被抢财物全部追回并退还给失主。
目前,方某因涉嫌抢夺被枞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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